局内机关

局内机关

  • 办公室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 (二)承担文字综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察督办、提案议案办理、政务协调、新闻发布等工作;
    3. (三)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后勤管理工作。
  • 预算处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研究拟订全州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
    2. (二)编制州本级年度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调整事宜;
    3. (三)编制汇总全州年度预算;
    4. (四)动态管理州本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数据库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
    5. (五)拟订部门预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及定额;
    6. (六)汇总审核州本级各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7. (七)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
    8. (八)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
    9. (九)负责州对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
    10. (十)指导各县预算管理工作;
    11. (十一)承担与州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
  • 国库处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研究并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 (二)组织执行州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汇编年度州本级和全州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
    3. (三)负责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和各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
    4. (四)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及单位往来资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与核算;
    5. (五)负责上下级财政结算;
    6. (六)负责州本级及各县市的财政资金调度;
    7. (七)负责全州财政收支汇总统计和上报,跟踪分析全州预算执行情况,负责起草向州人民政府和人大常委会报告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材料;
    8. (八)负责州本级财政及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包括政策制订、信息维护等;
    9. (九)负责州本级预算单位职工工资财政统一发放;
    10. (十)负责研究、制订并推行全州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有关制度,逐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体系;
    11. (十一)负责国库现金管理、运作与分析;
    12. (十二)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的会计核算工作;
    13. (十三)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14. (十四)国库集中支付职责:
    1.负责拟定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规定和办法,组织和协调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各项工作; 2.负责办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及时维护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变更和撤消等事宜; 2.负责办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及时维护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变更和撤消等事宜; 4.负责将工资统发系统数据导人支付系统; 5.负责对预算单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坚持上门解决问题,为预算单位搞好服务; 6.负责对预算单位的支出支付业务等财政资金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7.负责与预算单位的对账工作; 8.负责协调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工作。
  • 教科文处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承担教科文等单位的行政经费、事业经费及非税收入资金的预算管理和拨付工作;
    2. (二)参与拟订教科文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
    3. (三)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
    4. (四)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
    5. (五)审核提出下年度事业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
    6. (六)管理、监督、考核专项资金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
    7. (七)拟订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8. (八)管理教科文等部门的财务工作;
    9. (九)编制教科文等部门和单位预算、审核年度财务决算;
    10. (十)协助省财政厅对省下达资金的管理的拨付工作;
    11. (十一)负责州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立项、评估、审核、拨付及监管工作;
    12. (十二)监督检查分管单位财务;
    13. (十三)指导各县(市)教科文系统相关工作。
  • 机关党委办公室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负责全局党员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工作,指导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开展党建工作。
    2. (二)组织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局党委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局所担负的任务。
    3. (三)负责全局党员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检查,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4. (四)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 (五)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局党员进行监督。
    6. (六)做好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7. (七)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 (八)协助纪检部门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
    9. (九)按照规定的职权范围,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及其它基层党组织、党员违纪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10. (十)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从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1. (十一)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2. (十二)承办局党委、州直机关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 纪检监察室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监督检查局内各处室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2. (二)检查局及所属单位处级以下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案件及所属单位重大违纪案件;
    3. (三)调查处理局及所属单位处级以下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的行为;
    4. (四)协助局党委抓好各处室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抓好有关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局内各处室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5. (五)受理对局内及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问题的揭发、检举、控告;
    6. (六)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7. (七)做好财政改革制度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8. (八)做好全州财政系统的行风建设工作;
    9. (九)指导全州财政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10. (十)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本局干部的任免、使用和奖惩提出处理意见。
  • 农业处(乡镇财政处、水利基金办) 展开 +

    一、处室职能
    1. (一)参与拟订相关部门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
    2. (二)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
    3. (三)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
    4. (四)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
    5. (五)审核农口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6. (六)负责城市防洪基金的征收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水利建设基金;
    7.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乡镇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8. (八)指导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9. (九)管理中央和省对乡镇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发展、省内百镇建设、西部基层政权建设等有关专项资金,监督各项涉农财政资金的落实;
    10. (十)指导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
  • 行政政法处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负责行政、政法等单位的行政经费、事业经费及非税收入资金的预算管理和拨付工作;
    2. (二)参与行政、政法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
    3. (三)制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
    4. (四)会同行政、政法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
    5. (五)对国家和省有关差旅费等开支标准做补充规定和解释工作;
    6. (六)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
    7. (七)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
    8. (八)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
    9. (九)拟订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10. (十)管理行政、政法等部门的财务工作;
    11. (十一)编制行政、政法等部门和单位预算,审核年度财务决算;
    12. (十二)执行国家统一着装政策,管理消防补助经费
    13. (十三)监督检查分管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14. (十四)指导各县、市行政、政法系统财务相关工作。
  • 罚没办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罚没收入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罚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确保罚没管理工作在我州的有效实施; 2.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统筹规划罚没工作,研究起草全州罚没管理方面的具体措施。 3.依法监督检查州本级执法机关贯彻和执行罚没管理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对县市罚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 4.督促各执法机关的罚没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防止国家财产损失。 5.依法查处各执法机关及工作人员违反罚没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对举报和有关单位转来的违纪案件进行查处,并对查处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1. (二)扣押款的管理
    1.负责扣押款的收缴; 2.负责扣押款的保管; 3.负责扣押款的处置。
    1. (三)罚没票据管理
    1.负责制定全州全年票据使用计划; 2.负责对州本级执法单位使用罚没票据领取、票据的验旧领新等工作; 3.负责罚没票据使用的核查和处罚职能; 4.负责罚没票据的销毁管理工作。
  • 人事教育处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等工作;
    2. (二)拟订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 社会保障处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参与拟订全州社会保障行业发展规划及政府性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
    2. (二)参与编制全州及州本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
    3. (三)根据社会保障等部门行政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员定额建议;
    4. (四)拟定财政支持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
    5. (五)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
    6. (六)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实施的项目进行效益考核;
    7. (七)指导县市和管理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财务工作,拟订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8. (八)审核汇总全州社会保障年度财务决算。
  • 外债金融处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承担全州政府融资业务的相关工作;
    2. (二)负责州本级和县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及统计工作;
    3. (三)承担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相关业务工作;
    4. (四)负责全州地方金融机构(包括地方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
    5. (五)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
    6. (六)负责农牧业保险费财政补贴工作。
  • 综合处(非税处)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非税收入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2. (二)负责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征收、入库和非税收入统计分析工作。
    3. (三)监督检查征收单位的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
    4. (四)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申报新增非税收入项目的立项和非税收入标准的调整。
    5. (五)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土地出让金、福利和体育彩票公益金、廉租住房保障金、农村费税综合改革相关资金。
    6. (六)负责全州财政票据管理的相关工作。
  • 税政法制处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执行国家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
    2. (二)研究提出修改、完善财税法规的建议;
    3. (三)负责组织起草有关财政税收方面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草案;
    4. (四)审核其他法规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
    5. (五)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
    6. (六)承担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汇编工作;
    7. (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及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8. (八)负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9. (九)负责税源调查分析工作;
    10. (十)负责年度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
    11. (十一)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12. (十二)审查、办理减免退税业务;
    13. (十三)根据国家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财政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14. (十四)负责行政许可证的考试、年审和发放工作;
    15. (十五)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 企业处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参与研究全州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并提出调整建议;
    2. (二)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财务制度;
    3. (三)负责汇总编报内资企业快报、年度财务决算、年度财务决算及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
    4. (四)管理水库移民资金,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
    5. (五)管理州煤炭企业亏损补贴资金和中省直下放企业的破产费用;
    6. (六)负责外资企业部门联合年检及外资企业财政登记工作;
    7. (七)负责中外合作企业外方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工作;
    8. (八)负责处理各种改制企业遗留问题。
  • 会计处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管理全州会计工作;
    2. (二)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
    3. (三)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
    4. (四)负责州直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
    5. (五)实行会计监督、检查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以及违法违纪行为;
    6. (六)组织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7. (七)负责会计领军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8. (八)负责职称考试、继续教育用书的征订工作;
    9. (九)负责注册会计师报名及考试组织工作;
    10. (十)负责州直代理记帐机构审批工作。
  • 粮食贸易处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负责州粮食、商务及供销社企业的财政、财务管理;
    2. (二)负责归口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3. (三)负责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4. (四)负责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5. (五)负责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央财政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中央财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农超对接”和民族特需商品专项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6. (六)负责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审查、上报及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7. (七)负责省级城乡市场流通发展资金项目的审查、上报及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8. (八)负责粮食加工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和产粮油大县增量奖励资金项目的审查、上报及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9. (九)负责供销社改革和发展资金项目的审查、上报及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10. (十)负责州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 经济建设处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审核分管部门的预算和年度财务决算;
    2. (二)监管中央、省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追踪问效;
    3.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 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拟订本级政府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二)承担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
    3. (三)编制年度政府采购目录;
    4. (四)受理州本级预算单位采购需求,下达政府采购任务,确定政府采购方式;
    5. (五)处理州本级政府采购的投诉事项;
    6. (六)审核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结算手续,支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
    7. (七)建设和管理政府采购专家库。
  • 老干部处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和统计工作;
    2. (二)负责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方针、政策,政治生活待遇的宣传、落实工作;
    3. (三)协助离退休党支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离休干部的政治学习、文件传达、听取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等活动;
    4. (四)负责沟通局领导与离退休人员之间的联系,组织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财政局的两个文明建设;
    5. (五)负责接待离退休人员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和反馈办理结果;
    6. (六)做好老干部档案资料的编制工作;
    7. (七)开展好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定期进行家访,组织实施老干部的健康体检与保健,及时看望生病住院的离退休人员,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
    8. (八)制定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使用计划,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经费;
    9. (九)加强老干部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有益于离退休人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同志晚年的精神文化生活;
    10. (十)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人员的丧葬和善后事宜;
    11. (十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服务意识,履行工作职责,热情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 企业资产管理处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规则》《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条例》等国家、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出资人职能,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 (二)对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负责产权纠纷调处、负责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监督;
    3. (三)负责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事项;研究、审议重大产权转让事项并报政府批准;选择确定产权交易机构;负责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审核、监督、检查;
    4. (四)负责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备案,负责组织和实施出资企业清产核资;
    5. (五)负责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预算管理,负责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负责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使用监督,负责出资企业效绩评价,负责出资企业资产损失核销;
    6. (六)负责企业国有权转让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7. (七)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负责县市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
  •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处 展开 +

    主要职能
    1.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 (二)管理州本级行政事业性资产;
    3. (三)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的调处、登记、划转和转让等工作;
    4. (四)负责州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的管理、监督及资产评估结果的核准和备案工作;
    5. (五)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
    6. (六)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监督指导本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 (七)协助省财政厅加强资产评估机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