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管理

会计管理

0
  • 延边州关于开展“会计法”问卷调查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5-17 来源:办公室
 

为推动《会计法》修订工作,充分了解和征集社会各方面对修订《会计法》的意见和建议,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会计法>问卷调查活动的通知》(财办会[2016]16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会计法》问卷调查活动。 

一、参与人员

  本次问卷调查面向单位经营管理人员、会计实务工作者、会计教育和科研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并欢迎广大社会人员参与。

  二、参与方式及时间

  本次活动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进入答卷界面(新用户请先注册),一是访问 “吉林省会计网”点击浮动光标“欢迎您参加《会计法》问卷调查”登录答题界面;二是通过PC端,访问网址(http://diaocha.360kjh.com/)登录答题界面;三是通过移动端微信扫描“《会计法》问卷调查二维码”(见附件)登录答题界面。

  本次活动时间自2016年5月5日开始至6月25日结束。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参与活动的人员在注册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认真客观作答。

(二)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会计从业人员完成问卷调查,可折算为取得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2学分。参加网上继续教育的人员学分抵扣,由省里根据财政部答题数据库直接进行折算抵扣,参加面授人员学分抵扣的名单由各地掌握,答题结束后,各市(州)县(市)会计管理部门要将名单同财政部答题数据库核对无误后,报省里进行登记折算。

  (三)本次网上答题活动,财政部提供的技术支持为北京泽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答卷人员在登录、注册、填写、提交等环节出现问题可联系客服热线:400-963-1366(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咨询解决。

                                  延边365日博

                                  2016年5月17日

     附件:《会计法》问卷调查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