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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分配方案
  • 发布时间:2017-05-18 来源:

吉财粮[2017]299号


  为做好2017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分配工作,确保资金分配公开合理,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7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财建[2017]151号)和财政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精神,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已纳入国家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向贫困县倾斜,将脱贫攻坚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据此,省财政厅、省畜牧业管理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测算。一是参照财政部因素法分配的测算办法,在国家已对农安县等12个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之后接续再排出3个县;二是向我省8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倾斜(详见附件)。


2017年5月5日

 

  附件:

   

2017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市)

金 额

合 计

599

伊通县

100

磐石市

90

桦甸市

49

大安市

50

镇赉县

50

通榆县

50

靖宇县

50

和龙市

40

龙井市

40

安图县

40

汪清县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