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机关

局内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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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关党委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0-06-22 来源:办公室
 

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局党员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工作,指导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开展党建工作。

(二)组织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局党委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局所担负的任务。

(三)负责全局党员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检查,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四)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五)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局党员进行监督。

(六)做好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七)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八)协助纪检部门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

(九)按照规定的职权范围,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及其它基层党组织、党员违纪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十)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从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一)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十二)承办局党委、州直机关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